胡偉星 段聿舟

《統一戰線學研究》2022年04期 第102-109页

摘要:香港回歸后,特區政府經歷了多次重大管治與社會危機沖擊。完善治理體系、提高治理能力、增強治理效能,不僅需要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權,而且需要特區政府強化治理能力。近年來,通過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、香港選舉制度的修改完善、“愛國者治港”根本原則的有效落實、香港重要管治力量(選委會、立法會)的重建等舉措,香港逐步形成了新管治架構。這些舉措在制度層面解決“誰治理”的問題,而在治理體系運行層面“如何治理”和“治理得怎樣”的問題亟待解決。香港治理體系在治理效能、領導能力、社會信任等方面仍有制度性弊端。對此問題的解決重點是改革和完善香港行政官僚體制,特區政府行政官僚系統內要組建一個愛國、團結并有遠見、魄力、擔當的管治隊伍;強化管治隊伍的治理能力;完善公務員隊伍的問責制度及考核與激勵機制。香港行政官僚體系深受回歸前港英當局政治文化影響,存在規范性缺失。對此問題的解決重點是重建香港行政官僚系統與國家的情感鏈接,真正確立對國家的政治忠誠。未來要繼續深化行政官僚體系改革,進一步落實中央關于提高香港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決定,切實樹立中央的管治權威,開啟香港從“由亂到治”邁向“由治及興”的新篇章。
關鍵詞:“一國兩制”;“愛國者治港”;治理體系;治理能力;管治架構;行政官僚體系;